会议专题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问题探讨

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开展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以为国家和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和技术支持,使之成为真正为可持续发展服务的规划,在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方面,国外一些国家,如荷兰、德国、英国等,已经积累了许多经验。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行正式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确立为我国的一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越来越多的专家和学者对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探讨。笔者在此提出自己的几点看法和建议。

土地利用 土地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 可持续发展

董慈蔚 姜志翔 马才学

华中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 湖北武汉 430070

国内会议

2008年中国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新农村建设学术研讨会

重庆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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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