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征地补偿分配案件的研究
随着征地规模不断扩大,,侵害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其中大部分是征地补偿分配问题。河南作为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保护耕地和保障建设用地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研究征地补偿分配问题非常必要。该类纠纷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是司法界长期争论的问题,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应该受理征地补偿分配案件。征地补偿费受益主体资格是解决征地补偿分配纠纷的钥匙,征地补偿费受益主体资格构成要件应是:征地补偿费受益主体在身份上是具有本村户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征地补偿费受益主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征地补偿 补偿分配 新农村建设 征地规模 合法权益
张宏东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 新乡 453002
国内会议
重庆
中文
126-129
2008-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