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参与式发展理念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公众参与的启示

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民群体作为主要相关方与受益者,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他们的意愿应该得到合理表达,他们的参与权也应得到充分体现。本文在分析参与式发展理念的基本内涵与本质,以及我国传统公众参与理念的主要思想的基础上,比较了这两者的异同点,并且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该从参与式发展理念中得到的启示:(1)重视农村弱势群体意愿,促进全民参与;(2)加强农村培训推广工作,提高参与意识与参与能力;(3)建立农民自主发展机制,全过程体现参与式理念。

公众参与 新农村建设 农民群体 参与式发展 弱势群体 全民参与

叶方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上海 200433

国内会议

2008年中国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新农村建设学术研讨会

重庆

中文

101-104

2008-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