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合法化
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村宅基地流转有很大限制,但现在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农业融资需求增加、维护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与发展等,都对农村宅基地流转提出了必然的要求。 文章在分析上述情况后认为,我国现在应该逐步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合法化,以适应和推动我国”-3前社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并依此提出几点建议。
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 使用权流转 集约利用 土地利用
丁璞 孙禧勇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重庆 400716 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土地所 北京 100083
国内会议
重庆
中文
83-86
2008-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