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合法化

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村宅基地流转有很大限制,但现在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农业融资需求增加、维护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与发展等,都对农村宅基地流转提出了必然的要求。 文章在分析上述情况后认为,我国现在应该逐步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合法化,以适应和推动我国”-3前社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并依此提出几点建议。

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 使用权流转 集约利用 土地利用

丁璞 孙禧勇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重庆 400716 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土地所 北京 100083

国内会议

2008年中国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新农村建设学术研讨会

重庆

中文

83-86

2008-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