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不动产抵押权若干问题探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迫切期望我国物权法早日颁行。物权法作为确立人们财产归属、变动之法律,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非认真研究,慎重权衡、择抉不可。正足因为这样,学界对物权法领域的每一个问题均极为关注。不动产之善意取得、不动产之重复抵押,法定抵押权等问题,当然也不例外。本文试就我国物权法中应否设置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应否确立不动产重复抵押制度,物权法应如何协调法定抵押权与意定抵押权之关系问题进行论述,以就教于方家。

物权法 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不动产重复抵押制度

王崇敏

海南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第二届全国金融担保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济南

中文

148-160

2005-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