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工防雹作业方式及效果的客观评估
通过对内蒙古中部地区(以呼和浩特为代表)18年降雹资料、人工防雹作业资料以及雷达探测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再结合人工防雹催化运载工具(“三七”高炮)的性能、催化剂成核率以及单位体积冰雹云内的适宜催化量标准,从作业目标云系的选择、作业部位的选择、作业时机的评估、作业用弹量的评估、作业总体效果评估等多方面入手,得出对当地人工防雹作业方式及效果的客观评估。研究结果表明,在选择作业目标云系时,对雹云云体强度的判断比较准确,绝大多数作业云的回波强度都在50dBz以上,而且具有特殊的形态特征,但对雹云云体高度的选择还存在着不确定性,一般选择的作业云回波顶高偏低;作业高度仍然偏低,难以达到理想催化高度,不能充分发挥高炮防雹作业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作业效果,需通过改进作业工具及作业方式或采用联防作业等措施来弥补这一不足;大部分作业的时机掌握得比较好,但作业时间偏晚所占的比例也不小,约占总作业次数的1/3;每次作业的用弹量明显偏少,需根据冰雹云回波的强弱,适当加大作业用弹量或提高催化剂成核率,以达到人工防雹所需要的适宜催化量;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该地区人工防雹作业的有效率在85%左右,基本达到了预防和减轻冰雹灾害的目的。
人工防雹 雷达回波 雹云 云体强度
巴特尔 单久涛 巩迪
内蒙古气象科学研究所,内蒙古 呼和浩特,010051 内蒙古防雷中心,内蒙古 呼和浩特,01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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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