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天气预报业务考核评分规则问题的探讨

天气预报业务考核之评分规则应尽可能客观地反映预报质量。现行预报评分办法较之过去已有相当改善,但其通用性、平滑性和直观性依然缺乏,评分结果与社会感受经常发生冲突。需要探讨并设计更适合于当代气象业务的、更能符合人类社会习惯思维的、可通用于部门内外的预报业务之新评分规则。

评分规则 天气预报 业务考核

陈宏义 张梅 赵利刚

台州市气象局,浙江台州318000

国内会议

中国气象学会2008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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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2008-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