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的分析

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较晚,还不够完善,加上中药许多自身的特点,现有的保护中药知识产权的规章制度很难为中药的知识产权提供充分的保护。因此,在国内经常出现中药知识产权被侵犯而法律法规无法解决的情况。一些新药被某些企业开发生产以后,很快就被其它企业仿制,导致从事研究开发的企业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影响和限制了我国中药事业的发展又由于中药和西药差别很大。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可为西药提供健全的保护,而中药的自身特征别与这种制度不符很难获得发达国家的保护。这使在国际上传播中药文化和开拓中药国际市场非常困难。本文分析了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其保护路径,提出中药的知识产保护,除运用现有的办法外,应当着重改善和加强中药的专利保护,结合中药特点,对我国中药的专利保护提出了建议。

中药企业 知识产权 专利保护 新药开发 法律法规

赖政松

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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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中国药学会学术年会暨第八届中国药师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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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