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新闻媒介与转型期中国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以山西“黑砖窑”事件为例

基于言论自由的利益表达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石。多元社会的平衡机制在于不同利益主体的公平博弈及其共识形成,这是社会和谐的真正基础。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的转型促进了不同利益主体的觉醒,但现有制度安排却无法将大多数利益表达纳入体制化渠道,致使当代中国的利益表达呈现出以体制外的非结构化表达为主的特征。新闻媒介作为这一制度困境下的替代方式,发挥着重要的利益表达功能。但处于体制悖论下的新闻媒介作为一种组织化的非结构性表达方式,本质上依然处于从国家回归社会的过程之中。作为主流意志的表达者,媒介在现有的制度架构中其本身自由表达的合法性建构尚处于现在进行时态,它无法平衡表达不同利益主体的立场和要求。因此,媒介对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是局部的、有限的,具有偶发性。

利益表达 社会转型 新闻媒介 弱势群体 言论自由

黄典林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麦考瑞大学,悉尼

国内会议

中国传媒大学第二届新闻学与传播学博士生学术研讨会

北京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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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