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宣传贯彻《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做法和体会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疗机构拥有的放射诊断和治疗设备逐年增加,接受放射诊疗的人数快速增长,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的放射事件和医疗事故时有发生,并广泛引起全社会关注。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卫生部2006年1月24日发布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本文将某市宣传贯彻的一些做法和体会进行讨论。
吉林市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健康促进 医疗质量
张玉燕 关立军 杨磊
吉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国内会议
广东肇庆
中文
120-121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