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化学品毒鉴工作新局面,完善职业病危害评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要求,全国各级别资质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已开展的评价项目日益广泛,在项目中需要进行毒性鉴定的化学品也与日剧增,如何把职业病危害评价与化学品毒鉴有机结合起来也已经成为衡量评价报告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通过近年来对我院所开展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经历,总结化学品毒鉴工作的重要性。旨在找出化学品毒鉴工作的切入点,对提高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质量和为用人单位建立行之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介绍了充分重视新化学品毒鉴工作的重要性,指出应认真收集和分析化学品有关资料,浅谈了化学品毒鉴在职业病危害评价中的应用。
化学品毒鉴 职业病 危害评价
李刚 李庆辉
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沈阳 110005 葫芦岛锌厂
国内会议
中国工业毒理学第七次学术会议生活在化学世界——化学物与健康研讨会
珠海
中文
33-34
2007-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