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期心律失常的诊断及其临床意义探讨
胎儿心律失常定义是:在无宫缩时,胎心律不规律变化或者胎心率持续超过160次/分或低于120次份。可分为三类:胎儿心动过速、胎儿心动过缓和不规则胎心律。胎儿心律失常的发生率占妊娠数的0.03%~1%,其发病机制尚未明确。产前通过胎心听诊、超声检查、连续胎心监护以及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可准确地诊断胎儿心律失常。为了解胎儿期心律失常的诊断方法和临床意义及对新生儿预后的影响,本研究收集2004~2006年在我院产前检查中发现的胎儿心律失常孕妇57例,分析其临床表现、诊断方法及新生儿结局。
胎儿期 心律失常 临床表现 产前诊断
叶海慧 郑斐 梁秀珍 王正平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310006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114-117
2006-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