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直销业的政府管制
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中国政府必须在2004年底开放包括直销在内的“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在新的形势下,政府对直销业的管制的如何突破以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管理方式,如何以“入世”为契机,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合理高效地调控错综复杂的直销市场,规范和引导直销企业的正常发展,有效的防止和打击“金字塔”欺诈,成为一个严肃的话题。 本文针对这一理论界和实践工作中都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简述政府管制的理论知识下,在回顾中国直销业中政府管制行为演变历程的基础上,对政府在直销业这一特殊行业中的管制行为进行评价,进而做出法律上的分析,并从克服“市场失灵”和避免“政府失灵”的两方面,提出在WTO背景下的中国直销业,政府如何有效管制的具体措施,以期望对完善中国直销业的政府管制提供借鉴,最终达到促进中国直销业良性健康发展的目的。
直销 政府管制 市场失灵 直销立法
詹庆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博士生中国重庆市沙坪坝区烈士墓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22-135
2004-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