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财产论
随着互联网的经济的发展,由网络游戏所引发出的纠纷将会越采越多,而此类纠纷又多以“虚拟财产”为争论点,笔者在此文中欲通过对虚拟财产的本质的分析,得出其是一种债权性权利,并通过对其特征,范围,以及我国当今立法的不足为基础,最终提出解决现今几类主要虚拟财产纠纷的方法以及法官在解决这些纠纷中应该扮演的角色定位。
虚拟财产 债权性权利 网络游戏 财产纠纷 电子商务
赵福军
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 410083
国内会议
2004中国(福州)国际电子商务学术交流大会暨2004中国国际电子商务高级学术论坛、中国国际电子商务高等教育论坛、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研究学术论坛、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应用技术研究高级论坛
福州
中文
380-383
2004-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