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朝鲜半岛的和平体制及其制度建构——以正统性和主导权为中心

朝鲜半岛的和平问题一直是东亚和平的一个变数,朝鲜半岛和平体制的建立一直包含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半岛内的南方和北方的和平;另一个是指以半岛问题为核心的地区和平。这两方面的和平问题从半岛南北分裂开始就一直复杂地交织于一起,在两极对立的冷战体制下,尽管形势较目前更为紧张、严峻,但是主张与意图却界限分明,而在冷战后,南北双方同时加入了联合国,实现某种限度的大国相互承认后,国家与民族、主权和政权、半岛内部和外部体制的关系反倒更加复杂化、模糊化了。在半岛内部,南北政权、主权、国家统一、民族统一等复杂交织;在半岛外部,大国对南北的支持与反对,使问题陷入国际化还是地区化、多边化还是双边化的纠葛之中。因此,半岛整体性的、全局性的和平问题,也成为冷战后亚太和平的一个缩影。本文介绍了概念的界定和分析的框架,对朝鲜半岛和平机制的摸索做出分析,论述了六方会谈与半岛和平结构。

朝鲜半岛 和平机制 制度建构

张玉国

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

国内会议

东北亚地区和平与发展第十一次国际会议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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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354

2004-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