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中的风险防范:公司治理还是外部监管?——我国基金组织形式的困境和选择
本文尝试应用不完全合同理论的分析框架,从理论上探讨了基金风险防范中公司治理结构和外部监管的本质及其有效性问题,分析了公司型和契约型两种基金组织形式在治理结构和外部监管方面的差异,并从基金风险结构的角度提出了基金组织形式选择的条件。论文还进一步分析了我国目前基金组织存在的矛盾并对其未来的发展提供了选择的思路。
基金管理 风险防范 公司治理 外部监管 有效性
李刚
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407-413
200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