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转轨经济中的金融企业治理:一个分析框架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引发了世人对金融企业自身治理问题的重视。研究转轨经济中的金融企业治理需要构建一个新的分析框架。金融企业是一种风险配置契约,具有典型的高风险、高信息不对称、高财务杠杆以及高外部性等经济属性,这决定了金融企业治理的双重目标——既要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又要实现安全运营,进而维护金融安全,也决定了金融企业治理机制的多元化:第一,资本所有者在金融企业所有权安排中居于主导地位。资本产权的充分行使成为改进金融企业治理效率的首要条件;第二,产权机制的内在缺陷需要引入竞争机制来加以弥补,一个竞争性市场体系的存在,对约束金融家机会主义行为、提高风险配置效率具有重要作用;第三,监管是金融企业一种特殊的治理结构,监管在表面上是对金融企业实施管制的一种外部行政行为,实质是金融企业内生性的外部治理手段。监管当局是贷方利益的公共代言人,是维护金融企业安全运营的公共治理主体。监管是一种状态相机的控制。本文的基本结论是:完善中国金融企业治理制度,需要立足于金融企业契约的风险配置性质,构建多元化的治理机制。在产权、竞争、监管等方面多管齐下。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转轨经济 金融企业治理 风险配置契约 金融监管 企业治理制度

连建辉

招商银行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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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国金融青年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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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

200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