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中国奥委会无形资产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随着中国奥委会无形资产市场开发工作的深入开展,2008年北京奥运会热潮的不断兴起,中国奥委会无形资产潜在价值和无限商机,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企业以赞助方式获取有限使用无形资产,来提升品牌形象和知名度。同时,企业在使用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和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目前,研究涉及中国奥委会无形资产法律保护的内容十分有限,阻碍了中国奥委会无形资产的有序开发和利用。因此,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的法律制度来保证中国奥委会无形资产的市场开发工作,已经迫在眉睫。本文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中国奥委会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工作系统化,并探索切实可行的保护对策,对丰富有关体育无形资产法律保护的理论体系,促进我国体育法制建设,实现中国奥委会无形资产价值最大化,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中国奥委会 形资产 法律保护 市场开发 法制建设

连秋利 卢晓梅 牛淑敏 马法超

国家体育总局 体育器材装备中心,北京 100763 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 100001 北京体育大学,北京 1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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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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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