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证券收购接管法案评析与简介
2002年12月1日,《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五个与之配套的文件正式施行,这标志着中国以《公司法》和《证券法》为基础的证券收购法律体系初具雏形。而作为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德国于2002年1月1日施行了证券收购接管法案,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其作一简要评介,以期对我国相关领域立法的规范性与完整性有所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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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智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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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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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357
2004-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