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业银行抵债资产会计处理的探讨
抵债资产指银行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在贷款类债权到期时,当债务人无法用货币资金或足额货币资金偿债时,经借贷方协商或通过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裁决等方式,同意债务人以实物资产抵偿债权而取得的或实际控制的资产。银行取得抵债资产,一般不作自用,主要是通过拍卖和变现等方式,获得货币资金以抵偿贷款本息,减少贷款损失,化解信贷资产的风险。由于抵债资产的所有权、处置权均属银行,故在会计处理上,银行作为自有资产纳入表内科目“待处理抵债资产”核算,同时承担抵债资产减值、毁损的风险。目前,上市银行抵债资产的会计处理主要遵循财政部的规定,但在实务操作中存在较多争议,本文主要针对争议之处谈谈自己的看法,并进一步探讨银行抵债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商业银行 抵债资产 会计处理 债务重组 实物资产抵偿债权
寿丽君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201-210
2004-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