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框架下对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再思考
我国加入WTO后,国内金融机构将面临来自世界范围的强有力竞争。我国与西方国家相比,西方国家金融市场已发展了几百年,而我国真正意义上的金融市场发育也不过二十多年,更何况我国与西方国家在金融体制选择上存在本质区别。我国是一个经济转型国家,市场机制尚不完善,大量非市场行为存在于经济运行过程中,这必然会妨碍我国金融经营体制的选择,因此,现实条件决定了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将有别于经济发达国家。世界化的金融混业潮流使金融运作和管理正向趋同化方向发展,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体制在分与混之间如何选择已成为必须迫切回答的问题。为此,本文试图就此问题作一些理论探讨。
WTO框架 金融机构 金融混业经营 金融体制改革 金融市场
王福林 贾生华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130-135
2004-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