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中“经济林”和“生态林”的概念和比例问题
本文剖析了“经济林”和“生态林”在森林学和退耕还林政策中的不同含义,在总结不同学者认识的基础上,并结合对西北退耕还林地区以及安徽砀山县的考察,讨论了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所规定的“经济林”和“生态林”的比例问题。分析表明:我国在森林学和国家退耕还林政策中的经济林、生态林的概念,需要进一步明确;退耕还林政策中的生态林与经济林比例-刀切的做法是不可取的。许多地区的实践经验表明,种植经济林同样可以兼顾生态和经济社会效益的提高,并有利于退耕还林工作的持续实施。因此,应当在条件允许的地方,适当扩大经济林的比例,并力图通过经济林的发展,在确保生态效益提高的同时,达到促进农民经济增收和社会稳定的目的。
生态建设 退耕还林 生态效益 经济林种植
闰丽珍 闵庆文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100101
国内会议
西安
中文
82-87
2004-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