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代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研究
近几年来,中央和地方的各级政府工作报告与文件中,都开始陆续将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如国家计委在《“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指出:“中心城市及沿海地带的部分城市在改造传统服务业的同时,要着重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难看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一种必然趋势。本文将从统计分类标准的角度出发,对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内涵、分类、内容和统计标准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进而给出一个关于“现代服务业”的科学、明确的范围,既作为研究和管理现代服务业的客观依据,也作为日后对其进行统计核算的基础框架。
服务业 统计分类标准 核算方法
徐国祥
上海财经大学
国内会议
山东烟台
中文
131-136
2004-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