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公共利益的法律边界

近年来,伴随着“旧城改造”、“园区开发”、“大学城”、“高尔夫”的浪潮,所谓“为了公共利益和国家需要”而征地、毁田、强制拆迁等报道常常见诸于报端。在这些浪潮中,或假借“公共利益”进行商业拆迁,或盗用“公共利益”进行“搭便车”寻租,其结果是投资者、开发商谋取高额利润,地方政府政绩显赫,拆迁户噩梦开始。于是,一个疑团在人们心中升腾:难道实现“公共利益”就要侵害国家利益,就要使一部分人利益受损?一部分地方政府为什么会如此热衷于实现“公共利益”?到底什么是公共利益?本文试图运用社群主义理论的分析工具,从新公共管理的角度探讨公共利益的法律内涵与边界。

公共利益 社群主义 新公共管理 法律解释 行政法学

沈荣华

苏州大学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4年年会

重庆

中文

558-564

2004-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