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赔偿的实际运作——以广州市法院系统的实践为视角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我国宪法条文,迫使我们进一步审视人权基本内容具体化、明确化的各项制度的实际运作现状,而《国家赔偿法》确定的刑事司法赔偿制度更是这一问题的核心话题和内容之一。现有的理论研究成果表明,分析甚至垢污实在法上的缺陷的成果甚多,而描述和分析这一制度实际运行现状的成果却寥若晨星。基于上述两点考虑,笔者以广州市刑事司法赔偿的实践为个案,对这一制度的实践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和仔细分析。 之所以选择广州市作为个案,一则因为我们系广州市法院系统长期从事刑事司法赔偿实务的司法工作者,有条件也有责任总结这方面的经验得失;二则因为广州市作为我国的大都市之一,其政治、经济、文化的突出特点和普遍习性已为大多数中国人尤其是学者们所关注和熟悉,他在我国行政区域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对于我国法制建设进程的重大影响亦为大家认可。笔者通过这个调研课题,试图撩开我国刑事司法赔偿制度实践的神秘面纱,揭示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该制度实际操作者的困惑,阐明立场、观点以及思考和建议。
刑事司法赔偿 法院系统 保障人权 国家赔偿法 法制建设
刘跃南 鞠晓雄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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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09
2004-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