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国家赔偿中的合法权益与非法利益分析

公权力行为违法侵权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这已成为定制。所侵之权(暂且叫做“权”吧)必须是合法权益,非法利益的损害无需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但如何正确理解合法权益?所谓合法权益与非法利益的界限、认定标准何在?这些问题长期以来认识并不深入,且有误解。本文试图就此作些分析,以期讨论。

国家赔偿 合法权益 非法利益 公权力行为 违法侵权

杨小君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4年年会

重庆

中文

50-60

2004-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