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国家赔偿制度的一些思考
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实施是我国民主法制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该法实施近十年来,人民法院的司法赔偿案件从无到有,从少到多;而行政赔偿案件也由少到多,由行为类型单一到行为类型多样化,由涉及公安、工商等主要执法领域到几乎涵盖所有行政执法领域,且案情也由简单到复杂。通过这些案件的审理,不仅体现了宪法和法律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特别是对公民基本人权的保护,而且对于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笔者拟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对完善国家赔偿制度提出参考意见。
国家赔偿制度 民主法制 司法赔偿案 依法行政 司法实践
宋飞 王雪梅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重庆
中文
43-49
2004-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