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初探
推行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是有效解决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主体缺位、职能结构错位、民主监督无位等体制性缺陷的必由之路,是推进城市化进程中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施,也是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体制创新的基础工作。本文通过徐州市组建村级社区股份合作社的改革实践,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必须实施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造,建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才能不断促进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推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保持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
集体经济 体制缺陷 城市化 股份合作制
陈传志
中共徐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221003
国内会议
江苏徐州
中文
34-37
2004-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