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南极环境损害责任制度探析

随着人类在南极的各项活动日益频繁及对南极与地球其他地区的生态环境唇齿相依的认识不断深入,南极地区的环境保护备受人类的关注,并进行了相关的国际立法。本文拟通过对现行南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未涉及到的关于环境损害、责任承担者、权利主张人及法律责任方式等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南极环境的具体情况提出个人看法。

南极地区 环境保护 环境损害 法律责任

叶晓丹

福州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4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重庆

中文

1222-1226

2004-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