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境事务中公众参与的核心:公众参与决策

环境事务中的公众参与已经成为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原则和有效手段。公众参与的核心是公众参与决策,将公众参与的重点从“末端参与”转移到决策层面上来,发挥公众在环境政策、规划、法律及建设项目制定过程中的决策作用,可以从源头上避免环境损害。公众参与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各主体以监督为主要方式参与环境决策。根据公众参与决策的范围和影响,可以将其划分为高、中、低三个层次。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仅规定了公众有权参与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决策,层次较低,应加以完善。

环境事务 公众参与 环境保护 环境影响评价法

徐文君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山东青岛,266071

国内会议

2004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重庆

中文

1201-1203

2004-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