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从玉林大气污染损害赔偿案,谈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追究

“有权利就有保护,有损害必有救济”,各国对于环境侵害都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救济方式。侵害的后果不同,适用的民事责任形式和程度也不同。因此,本文通过玉林大气污染损害赔偿案,对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追究问题进行了探讨。

环境侵害 大气污染 损害赔偿案 环境污染 民事责任 广西玉林

党江舟 莫神星

华东理工大学法律系;中国政法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环境法

国内会议

2004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重庆

中文

934-937

2004-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