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社会环境公平问题透视—环境公平应成为环境法的基本理念
环境问题的实质是少数强者对多数弱者利益的侵犯,是环境不公平问题。环境公平要求利益与责任被公民合理的分担。环境公平的核心应是要求社会强势群体承担更大的环境责任,要求政府给社会强势群体施加压力,以求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环境权益。环境公平应当成为环境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环境侵权损害的赔偿、补偿应当成为今后环境立法的重点。
环境公平 环境法 环境侵权赔偿 生态环境保护 环境权益
白平则
山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国内会议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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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7-899
2004-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