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当代中国社会环境公平问题透视—环境公平应成为环境法的基本理念

环境问题的实质是少数强者对多数弱者利益的侵犯,是环境不公平问题。环境公平要求利益与责任被公民合理的分担。环境公平的核心应是要求社会强势群体承担更大的环境责任,要求政府给社会强势群体施加压力,以求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环境权益。环境公平应当成为环境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环境侵权损害的赔偿、补偿应当成为今后环境立法的重点。

环境公平 环境法 环境侵权赔偿 生态环境保护 环境权益

白平则

山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4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重庆

中文

897-899

2004-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