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滥伐林木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现状及其缺陷分析

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森林覆盖率是衡量一个国家环境优劣的重要参数。我国目前全国森林面积、活立木总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20.06亿亩、117.85亿立方米和13.92%,但是我国人均占有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分别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5%和12%,森林覆盖率也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强,而且分布不均,结构不合理。由于森林植被少,水土流失面积已达179.4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8.7%,沙漠、戈壁及沙化地面积已达168.8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7.6%,而且每年还以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在扩展,全国约有2.3亿亩农田因生态环境恶化而严重影响产量,有15亿亩草场严重退化。生态环境恶化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究竟是何原因导致了滥伐林木现象频频出现,并呈恶化的态势?原因也许是多方面的,笔者将从目前实践中此类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分析入手,试图找到主要的症结所在。

森林保护 滥伐林木行为 法律责任

周珂 竺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4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重庆

中文

464-467

2004-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