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依法完善我国的城市林业建设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的生态环境形势越来越严峻。城市中以林木为主的各种绿地、水体等用地比例偏低,导致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严重不协调;城市化过程造成了以森林为主的自然生态系统不断被支解和蚕食,使城市化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许多城市新建的人工绿地结构简单,或者盲目强调大面积的草坪、广场,热衷于引进外国植物及新品种,导致城市绿地系统单调,缺乏自然特性,生态效益低下,城市中存在的这些突出的问题,使得以绿化为主的城市生态建设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由于我国国情和城市林业的特殊性,我们只有立足于本国的实际情况,去探索一条适合我国的切实可行的城市林业法治建设道路。本文探析了我国城市林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理论和实践上依法完善城市林业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更好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城市林业建设 法规体系 生态环境 法治建设 依法行政

赵冬梅

东北林业大学

国内会议

2004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重庆

中文

444-447

2004-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