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森林法上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
生态补偿制度是建立在环境资源价值理论,环境经济学与循环经济理论、生态学理论基础上的一种合理的制度模式。1992年以来,国际社会已经广泛的开展相关的制度研究。我国目前关于森林生态补偿制度还停留在政策和行敢法规零星规定的层面,《森林法》对此仅仅点到即止。未来立法的修改,应当确立“绿色GDP”核算机制的法律地位。将生态资源补偿资金来源、补偿途径、实施方案等加以具体化,以实现我国《森林法》的制度革新。
森林法 生态补偿制度 绿色GDP 核算机制
鄢斌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重庆
中文
368-372
2004-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