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森林资源法上的权利与权利冲突
森林资源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文化价值,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并日益受到重视。基于森林资源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法律的核心是权利,森林法律规范设置了一组权利,形成森林资源法上的权利群,是森林资源法律制度的重心。如何妥善配置这组权利,适当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协调好权利之间的冲突,既是森林资源法内部和谐性的需要,也是森林资源法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和利用的客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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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国保 谌丽
中南林学院法学院
国内会议
重庆
中文
353-358
2004-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