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非公有制林业林权交易制度的法律思考
非公有制林业林权是指建立在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基础之上的。权利人享有的对国有或集体森林、林地、林木的使用权以及通过承包等方式取得林地使用权后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非公有制林业的迅速发展使完善该项林业的林权交易制度成为必要。非公有制林业林权交易在坚持自愿,公平的原则下进行。可以采取拍卖、协议转让、转租、转包和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同时,完善交易制度的相关制度建设,将有利于林权交易的进一步发展。
非公有制林业 林权交易 交易制度 法律制度
黄锡生 宋海鸥
重庆大学法学院,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重庆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重庆
中文
103-107
2004-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