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以日本新损害赔偿论为中心

结合环境侵权行为特征,探索新的损害赔偿理论以适应环境侵权损害的新特点,已成为救济环境侵权受害人,强化加害人民事责任的需要。本文试图通过对日本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理论与判例的展开,探寻日本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论的新理论印“包括请求”、“一律请求”理论的价值所在,为完善中国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民事责任,提供某些借鉴。

环境侵权 损害赔偿 民事责任

罗丽

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

国内会议

2004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重庆

中文

1040-1047

2004-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