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加强国际法研究,多角度多方式解决南海问题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把前苏联、中国等对日战胜国排除在外,片面地和日本媾和,签订《旧金山和约》,并在第二条规定,“日本放弃对南沙群岛及西沙群岛的一切权利、权利根据和要求”。该条约的最大漏洞就是没有明确规定将南沙群岛“归还中国”。这一祸根成为后来一些国家提出无理主权要求、侵占南沙岛礁的借口,本文介绍了南海问题的由来及原因,从国际法角度具体分析了我国南海问题,提出了南海问题的解决方案。

海洋经济 南海问题 国际海洋法 南沙岛礁 南海主权 旧金山和约

代元龙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广州,5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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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中国海洋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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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