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镇、民居之保护、继承与发展
中华民族有五千年历史,综合反映社会文化、艺术、科技以及宗教信仰等各方面历史成就之传统建筑遗产极为丰富。其中皇宫、庙宇、官宦之家、士大夫之庭园等,由于当时之建造者才力雄厚,建筑质素及保养较好,故留存的时间较长,保留至今的数量也较多。据统计,地面以上的70%存于山西省内,地面以下的70%分布在陕西境内。对于此类珍贵之建筑遗产,政府部门早已分级列为文物保护对象,并开放为旅游点,以增加收入之同时又丰富了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本文概述了传统村镇和民居之界定及其保护、继承与发展,提出旧城改造部分将是传统村镇和民居之保护,继承和发展之重大实践机会。
传统村镇 民居保护 建筑遗产 文物保护 旧城改造
麦燕屏
香港中国传统民居学会
国内会议
乌鲁木齐
中文
47-48
2002-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