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生态旅游的必要性、条件与原则
阐述了浙江省发展生态旅游的必要性,分析了浙江省发展生态旅游的条件,提出了浙江省发展生态旅游产业的原则.认为:生态旅游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生态旅游业是发展社会经济的一个有力举措,生态旅游业是生态省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国范围内,浙江省的旅游资源在数量和丰度上仅次于四川,发展生态旅游有着潜在的明显资源优势;浙江省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必须坚持生态保护原则、环境教育原则、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结合原则、生态旅游与生态文化相衔接原则、社区参与原则,生态补偿原则等6个原则.
生态旅游 旅游产业 生态补偿原则
严力蛟 姚忠 方志发 沈秀芬 李晔 苏萤雪
浙江大学生态规划与景观设计研究所,旅游与地产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浙江 杭州 310058 浙江省淳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浙江 淳安 311700 浙江省绍兴市农业信息中心,浙江 绍兴 312000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0007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559-561
2008-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