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体功能区之间构建双重生态补偿机制
随着全国不同区域主体功能的划分,需要构建双重生态补偿机制,包括生态修复补偿和生态贡献补偿机制.生态修复补偿实行谁破坏谁补偿原则,分为自行补偿和委托补偿、等量补偿和加倍补偿等方式;生态贡献补偿遵循共建共享原则,以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为主要补偿途径,需要合理确定补偿水平.
生态补偿机制 主体功能区 生态修复补偿 生态贡献补偿 环境管理
危旭芳 郑志国
中山大学地球环境与地球资源研究中心,广东 广州 510275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467-469
2008-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