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享受社会保障是全体社会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农村医疗是有关农民生存及发展的基本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将为我国农民生命质量的提高提供有力的保障.为此,2002年国务院下发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定,该制度也因此在全国逐步推广.论文从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和发展中的不足之处,提出由传统合作医疗引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农村合作医疗 可持续发展 社会保障 生命质量

唐竹叶

辽宁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股份制协会,辽宁 沈阳 11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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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中国可持续发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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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293

2008-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