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矿山尾矿废石资源化与人为矿产资源循环利用研究
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矿山地质工作决定》指出,要做好矿山地质工作,要积极“开展共伴生矿产和尾矿综合评价、勘查和利用,做好矿山关闭和复垦阶段的地质工作”。最近三年来,广大矿山地质工作者和矿业界,以“决定”精神为指导,在矿山尾矿、废石资源化生产实践、技术开发及其相关矿山地质、矿床地质、环境地质及工艺矿物科研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本文就矿山尾矿废石资源化与人为矿产资源循环利用问题进行探讨。
矿山尾矿 矿产资源 循环利用
彭觥 汪贻水
中国地质学会矿山地质专业委员会,北京 100814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772-774
2008-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