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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之历史功绩与历史局限性浅析

本文回顾我国的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历史发展并对其历史功绩和历史局限性进行了分析。作者指出了环境保护基本法作为中国环境法律体系的龙头法对于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也为中国法律体系的完善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它也有着不可避免的历史局限性。

《环境保护法》 历史功绩 历史局限性 法律体系

陈维春

国内会议

2003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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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