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的“环境例外”规则
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都在不同程度地利用环境保护措施限制国际贸易,而且使用频率呈明显上升之势。其中固然有些是真正出于保护环境的正当目标,但利用环境保护之名而行贸易保护之实的国家也并不少见。国际贸易现实中的所谓“环境壁垒”、“绿色壁垒”,大多也是以WTO规则下环境“例外”的形式出现的。近年来,我国农产品、食品、印染、服装以及机电等行业的出口也频频遭遇其他国家的多种环境壁垒,受到影响的商品价值数百亿美元。从一定意义上说,环境保护与贸易保护的界限微妙而模糊,正当的环境例外措施与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往往真假难辨。这也正是国际环境与贸易领域不断产生争端的主要原因。一国政府以环境保护为由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能否经受其他国家的挑战和WTO机构的审查,关键在于能否准确理解环境例外的必要条件,界限则在于是否满足环境例外的基本规则。本文就WTO框架下环境例外措施的主要内容及其适用规则进行分析。
国际贸易 环境例外规则 贸易保护 WTO框架 法律适用
别涛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策法规司,北京 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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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