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水权的优先权
水权优先权具有重要功能,是我国水权制度和水市场建立重要的一环。在水权取得方面主要有河岸权原则、先占用原则和所有权绝对原则,而在水权优先位序规则的确立上,各国因具体情况不同,采取的方案也不尽相同。本文认为,我国在遵循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兼顾公平与效率及遵从习惯,因地制宜三大原则前提下,应确立先占用原则为主的水权取得优先权原则,同时承认习惯水权,进而构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水权优先位序规则。
水权优先权 优先位序规则 水权制度 可持续利用
衷华
东北林业大学
国内会议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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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