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析新《水法》的特点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贫乏的国家,水资源总量约2.8万亿立方米,人均占有的水资源量约为2200立方米,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水问题正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国1988年颁布并实施的第一部管理水事活动的《水法》,对规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水环境,防止水害,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旧《水法》仅注重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不重视水资源的保护,导致水污染严重,同时旧《水法》的一些规定也过于原则,不利于操作,已经不适应实际的需要。针对这种情况,我国于2002年8月29口正式修订颁布新《水法》。本文就新《水法》的特点进行浅析。

《水法》 水资源 资源保护 水污染

陶文敏

国内会议

2003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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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