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试述环境污染纠纷的行政处理

环境污染纠纷是指环境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责任和赔偿金额等问题的意见或者见解不一致而发生的争执。正确选择和确定纠纷处理的途径和方式,对于降低处理成本、提高维权效率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结合作者多年来从事污染纠纷处理工作的实践,对《环境保护法》中确定的污染纠纷行政处理制度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行政机关处理污染纠纷的依据、程序、效力、作用,以及完善处理机制的途径。

环境污染 民事纠纷 行政处理 损害赔偿责任

张金智 王德诗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处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3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青岛

中文

2003-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