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重新审视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制度——从河北乐亭水污染纠纷谈起

无过错责任制度在环境侵权法中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它有利于污染受害人通过诉讼得到赔偿,使受污染的环境得到治理并且由污染者承担赔偿和治理的费用。本文以河北乐亭水污染纠纷为例,介绍了中国环境法中无过错责任制度的发展情况。

环境污染 民事责任 环境侵权法 无过错责任 法律制度

赵宇红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

国内会议

2003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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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